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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平等 但是沒有一個社會是完全平等的 爭取是必然會發生的.
從遠古開始有人類的地方就有爭取 爭食物 爭女人 爭地盤 爭天的憐憫 爭地的恩澤 爭....只因要生存延續所以要爭.

自文獻觀來有社會的地方就免不了爭取 爭金錢 爭權利 爭名聲 爭地位 爭一方之霸主 爭一世之榮華. 爭…只因慾望無窮權勢難捨所以要爭.

從有形的爭到無形的 抽象的 意識的. 爭尊嚴 爭人權 爭榮譽 爭認同 爭ㄧ口氣 爭精神上的愉悅 也爭生命的
最大意義 爭...只因與身俱來的天賦所以要爭.

如果說爭是必然的....那麼問題就出在取了.
所以我說....懂得爭沒啥了不起 了解如何取...才是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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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k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